新加坡投资移民注意事项
新加坡投资移民注意事项:
1.一个GIP基金必须有3000万新元的最低基金规模和1.5亿新元的最高基金规模。
2.GIP基金必须至少有3名董事会成员,其中至少2名为新加坡人或新加坡永久居民。
3.GIP基金必须有至少3名投资委员会成员,其中至少2名为新加坡人或新加坡永久居民,全职服务,并在私人股本和/或风险资本基金管理方面至少有5年相关经验。
4.GIP基金必须确保其董事会至少有一名成员不是投资委员会成员。
5.GIP基金必须向至少2个或更多国家的GIP申请者筹集资金,至少15%的GIP申请者来自一个或多个二级市场。
6.GIP基金必须将其在新加坡公司筹集的资金总额的至少50%投资于EDB和/或其他经济机构推动的行业。新加坡公司是指在新加坡注册并在新加坡开展核心活动的公司。这些部门可包括:
a.航空航天工程
b.替代能源/清洁能源
c.汽车
d.化学品
e.消费者业务
f.电子学
g.能量
h.工程服务
i.医疗保健
j.Infocomm产品和服务
k.物流与供应链管理
l.海洋与近海工程
m.传媒娱乐
n.医疗技术
o.纳米技术
p.自然资源
q.安全保障
r.空间
s.航运
t.药物与生物技术
u.精密工程
五.专业服务
w.艺术企业
x.体育企业
y.金融服务
7.GIP基金不得投资于证券在任何管辖范围内的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。
8.GIP基金必须在其批准的第五年前将其承诺资本的至少70%用于私人股本投资。
9.GIP基金和基金经理必须每年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表、申报单和季度投资报告,以便与新加坡联系或按要求提交。审计应由国际知名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。所有相关的审计费用将由基金/基金经理承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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